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决策部署,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四川省纪委监委近日立足职能职责,研究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该《措施》共包含18条具体内容,旨在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和精准有效的日常监督,清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绊脚石”,为全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措施》的核心导向是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紧扣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以及公权力运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系统施策。其主要内容可概括为以下几个重点方面:
一、强化政治监督,确保政策落地“不走样”
《措施》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推动惠企纾困政策落实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涉企政策制定、审批、执行等关键环节,严肃查处贯彻执行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以及政策落实中的“中梗阻”等问题,坚决防止政策“空转”,确保各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二、规范政商交往,推动构建“亲清”统一新型政商关系
《措施》明确列出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鼓励领导干部在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的前提下,主动靠前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严肃查处利用职权或影响力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市场监管等过程中吃拿卡要、索贿受贿、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着力破除“清而不亲”的为官不为和“亲而不清”的官商勾结,推动形成既亲而有度、又清而有为的良性互动生态。
三、保护企业权益,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利益行为
《措施》强调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畅通涉企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快速核查机制。重点纠治在执法司法、行政管理中滥用自由裁量权,选择性执法、逐利性执法,以及违规插手经济纠纷、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对反映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查实必处。
四、激励担当作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
《措施》贯彻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在服务企业发展、推动改革创新中出现的非主观故意过错、未谋取私利的失误,视情况予以容错纠错。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保护干部服务企业、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提升治理效能,推动系统施治
《措施》要求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普遍性、深层次问题,及时向有关地区、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加强与工商联、行业协会商会等的沟通协作,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提升监督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此次四川省纪委监委出台的18条措施,体系清晰、指向明确、操作性强,是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监督效能转化为发展动能的具体体现。它不仅为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任务书”和“施工图”,也向广大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传递了四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清晰信号和决心。下一步,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让这18条“硬措施”真正发挥出优化环境、稳定预期、提振信心的“软实力”,共同激发四川民营经济的蓬勃生机与无限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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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2:27:34